机 构 简 介
厦门市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称民营办),是全市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依托市经发局办公。民营办设主任1名,由市经发局局长担任;设常务副主任1名,由市经发局分管局长担任;设副主任若干名,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政法委、计划发展委、财政局、工商局、总商会等部门领导担任;成员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相关职能单位指派的1名处级干部组成;民营办的日常工作由市中小企业管理办公室承担。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厦门市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的议定事项,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
2、宣传贯彻有关民营经济的政策法规,督查各相关职能部门执行民营经济政策法规的情况,宏观指导和管理民营企业,培育、建立和完善民营企业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完善市领导和民营企业的联系和沟通渠道,研究、提出解决影响民营企业经营和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的意见、建议和政策措施;
3、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共同消除对民营经济的不平等待遇,规范并监督实施各部门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配套实施细则和办事程序,推动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政务环境、舆论环境的形成;
4、贯彻执行国家和我市产业政策,以产业政策为导向,及时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定期公布项目投资目录,引导民营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5、承办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和专题会议的相关工作;
6、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点:厦门市湖滨北路61号市府东楼九层903室
联系电话:0592-5054290,5397530 邮编:361022
领 导 介 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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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津
厦门市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 联系电话:0592-50886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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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继安
厦门市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常务副主任
联系电话:0592-5061618 |
附:市民营组:关于成立厦门市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
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厦门市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