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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出台 网上药店12月将能卖非处方药
  时间:2005年12月1日

    网上购物逐渐盛行,然而作为特殊商品的药品,一直没有敞开网上买卖的大门。从后天起,这种局面将发生改变:根据12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新规,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可在互联网进行药品交易。但目前网上药品交易却并不被省内相关企业和消费者看好。

  新规:网上可卖非处方药
 
  12月1日起,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公布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药品连锁零售企业透过审批,将获得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资格,在网上销售本企业经营的非处方药,但不得向其它企业或医疗机构销售药品,并需有执业药师负责网上实时咨询。

  11月3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之前国家明令禁止网上药品交易,此次《规定》对网上药店的管理由“堵”变“疏”,网上药店将不再被“一棍子”打死。然而,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不少消费者对网上卖药持怀疑态度,有热情申报的企业也并不多。

  网上交易:是谁在暗箱操作

  记者从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了解到,目前我省共有10多家医药类网站,都只具有企业宣传、提供药品信息的资格,不能开展网上药品买卖。至今,该局尚未接到消费者透过网络交易买到假药或遭遇诈骗的投诉。

  然而,网络无界线。网上药品交易从下月起才部分开禁,之前,照去年5月28日公布施行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即使是已经获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网站,所提供的药品信息直接撮合药品网上交易的,或者是超出审核同意的范围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都会被给予相应处罚。但“打擦边球”的网上交易依然存在。

  11月21日,记者在网上搜索时发现,开办网上药品交易,一些中小商务网站比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积极。几家名不见经传的网站,不但有药品种类和相关信息的介绍,还明示了价格,并可以接受网上支付。

  一家南方的“网上药店”有这样的提示:“为方便您的购买,在注册中,只需要您输入有效地址和一些个人信息,这些主要是为了给您邮寄药品或送货上门时使用。您只须注册一次,以后您每次购买药品、书籍、杂志,只须输入您的账号和密码即可。”

  记者发现,还有一两个商务网站“网上药店”,为吸引顾客,增加点击率,还在出售一些无批准文号、无生产厂家和地址的“三无”药品和成人用品,这些网站都可以透过网上直接交易。

  百姓声音:药店多过米店,有必要上网买吗

  李女士就曾遭遇过网上买药的尴尬。

  “网上看起来包装精美,结果拿到手时,不但包装凌乱,还不能提供发票、收据等正规凭证。由于从外观看感觉就不好,连药的质量也不敢相信,两百多元钱白花了。”李女士买的是不少网友推荐的一种治皮肤病的药,药膏是广东一位大夫自己做的,维生素则是配送的。药品说明书比起正规产品来显得粗糙,更没有批准文号和生产企业相关信息。

  药膏擦了段时间,没效果,维生素也不敢吃,白花了一大笔钱。

  记者随机询问了一些市民,得到的回答大多是,网上买药心里不踏实,付了钱能收到什么样的产品,心里没底。“况且,如今城里五步一家药店,只要腿脚方便,一出家门就买得到,到网上买药,更浪费时间。”

  相对于大多数人的质疑态度,也有部分市民对此感兴趣,关心怎样辨别真假,买到放心的药?

  连锁药店:增加配送成本,得失权衡后的观望

  早在几年前,成都市一家大型药房就建起自己的网站,开展宣传。有专业网站,为什么没开展网上交易?该药房负责人韩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一则国家政策不允许,另外,消费者对网上支付的质疑让他们不敢冒险。“目前我们只想透过网络多获取客户需求信息,由分店就近配送,货到收款,安全有效。”  

  另一家平价药房负责人邓总透露,曾考虑过开展网上交易服务,但咨询部分消费者后,反馈意见大都不认可,网上成交预见量很少。“所以我们仍将集中精力经营好门市业务。药品经销毛利只有8%到10%,还要支付租金、员工工资。开办网上药店将增加配送成本,如此一来,几乎没有盈利。”

  更多的药房持观望态度。成都一家老字号药店的负责人认为,网上卖药能增加网站的服务功能和吸引力,前期的交易量虽不大,但随着人们逐渐接受,会不会有兴旺的时候呢?

  监管部门:虚拟世界真实交易,三大监管难题 

  变“堵”为“疏”,对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但正如采访中一位工作人员所说:“网络这个虚拟世界,监管起来并非易事。”

  首先是难以鉴别网上药店是否具备资质。新规要求,只有连锁药店才能向个人消费者提供网上药品交易服务,但现实是,一些普通商务网站与知名药品生产企业联手,已在提供此项服务。因药企的参与,让消费者误以为有了合法外衣。更有甚者,一些不具备网上卖药资质的网站因其点击率高,可能和连锁药店联手,双方提成,各取所需。一旦出现问题,双方都可推卸责任。

  如何查处违规网站也是监管一大难题。只需申请一个域名,建立一个网站就可进行交易,被发现之后,违规开办者可以溜之大吉,“跑了和尚留下庙”,很难查处。

  另外,对网上药店的监管,还涉及药监、电信、公安、工商等部门协作。记者在《规定》中看到,进行网上药品交易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必须透过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电信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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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四川日报 (编辑:厦门中小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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