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闽经贸函综合[2003J273号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做好典当行经营情况监管调查的通知
各有关设区市经贸委(贸发局)、备典当行:
根据《典当行管理办法》中关于做好典当行日常业务监管和经营情况上报工作的要求,我委决定对典当行经营情况开展监管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典当行经营情况监管调查以报表方式进行,每季度填报一次。格式见《福建典当行经营情况监管调查表》(附件一,A4型纸),由资产状况表、效益状况表、业务状况表和附表组成。数据口径按《填报说明》(附件二)要求为准。各单位可与我委综合处联系,通过电子邮件接收电子表格。
二、填报范围为福建省内获得《典当经营许可证》的典当行,分支机构经营情况并入总公司报表。
三、备典当行应于每季度后 10日内将《福建典当行经营情况监管调查表》报送当地设区市经贸委监管部门,由市经贸委监管部门审核汇总后,于15日前报送我委综合处(报送日期遇节假日顺延)。备典当行从2003年第三季度开始填报。
备设区市经贸委要做好调查表的收集审核和上报工作,督促各典当行认真填报,做到数据口径一致、准确无误。
邮寄地址:福州市华林路76号 福建省经贸委综合处
联系人:王小兰、曾逾东
电 话:0591-7822094(FAX),7833784
邮 编:350003
电子邮箱:wangxl@fjetc.gov.cn
orchid@publ.fz.fj.cn
附件:1、福建典当行经营情况监管调查表
2、填报说明
二OO三年九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典当 通知
抄送:国家商务部,木委领导、有关处室,存档(2)。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2003年9月27日印发
附件:
填 报 说 明
一、资产状况表指标说明
1、现金:本单位的业务库存现金,不得以单证、白条抵库。
2、银行存款:本单位存入各金融机构的资金。
3、质押贷款:以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而贷出的款项,不含绝当后未处理的款项。
4、抵押贷款:以房地产作为当物抵押而贷出的款项,不含绝当后未处理的款项。
5、绝当贷款:凡逾期超过规定期限末还的质押、抵押贷款,且尚未处理的转入本指标。
6、贷款呆帐准备:以年末质押贷款、抵押贷款和绝当贷款余额为基数,按一定比 例提取的呆帐准备金。财税部门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7、应收综合费用:根据绝当贷款逐笔计算自原到期日起至季度末 (按月计算)的应收综合费用。
8、应收利息:根据绝当贷款逐笔计算自原到期日起至季度末 (按月计算)的应收利息。
9、其他应收款:凡发生业务性或非业务性暂时挂帐的款项。
10、坏账准备:以年末应收综合费用、应收利息和其他应收款余额为基数,按一定比例提取的坏帐准备金。财税部门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11、固定资产:本单位所有自用的固定资产,按购置的原价填报。
12、累计折旧:固定资产按规定提取的折旧。
13、无形资产:凡本单位购入的土地使用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
14、递延资产,凡本单位发生的不能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应当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如开办费、较大数额装修费、预付房租等。
15、其他资产:不能明确分类的资产计入本指标。
16、银行借款:凡从金融机构借入的短期、长期资金。
17、应付利息:根据银行借款逐笔计算至借入起至期末应付未付利息。
18、应交税金:凡本单位应交纳的各种税金,如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及附加税等。不需预计应交数的税金不计入在内。
19、应付工资:按规定提取的包干工资、奖金等。
20、应付福利费: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如支付职工医疗卫生费、职工困难补助和其他福利费。
21、应付红利:已通知领取而在规定时间内仍末领取的红利。
22、其他应付款:凡发生业务性或非业务性暂时挂帐的款项。如绝当品处理后,根据典当合同应退给当户,但未实际付出的款项,暂予挂账,计入本指标。
23、预提费用:本单位预先提取但尚未实际支付的各项费用,如预提的租金、保险费等。
24、实收资本:凡本单位实际收到投资者投入的资本金。实收资本申途不得退付,但可申请转让股权,经同意转让时,受让人股金必须先到位,出让人股金后退付。
25、资本公积:指投资人缴付的投资额大于股权面值的差额,以及典当行资产重新评估后的增值部分。
26、盈余公积:指本单位从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
27、末分配利润:当年及历年末分配利润结余。
二、经营状况表指标说明
1、综合费用收入:凡本单位发放典当贷款时,实际收取的综合费用。
2、典当利息收入:凡本单位发放典当贷款到期时收取的利息。
3、处理绝当收入:凡对绝当贷款进行变价处理时,逾期应收的综合费用、利息以及根据典当合同所得的溢价部分。当变价收入不足以归还绝当贷款本金、综合费用及利息的,其不足数本金为呆帐,应收综合费用和应收利息为坏帐,可按有关法律法规或典当合同向当户追索,已成损失的,相应冲减呆帐、坏帐准备。
4、其他营业收入:除上述三项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如对外评估的收入等。
5、营业费用,凡本单位业务经营及管理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含折旧。
6、财务费用:包括本单位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净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净损失(减汇兑收益)和银行手续费等。
7、其他营业支出:凡本单位发生的营业费用和财务费用以外的营业性支出。
8、营业税及附加:凡缴纳由经营收入负担的各种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
9、营业外收入:凡本单位发生经营业务以外的各项收入。
10、营业外支出:凡本单位发生的与业务经营无直接联系的各项支出。
三、业务状况表填报说明
1、表中"上期余额、本期放当、本期赎当和本期余额"四项以当票、续当凭证为基础进行计算,续当视为典当计算,同样计入笔数和金额。开出一张当票或续当即为一笔。
2、表中"占%"指各类典当金额占典当总额的百分比。
3、表中空白项目处可根据本单位特殊的业务品种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