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工商局获悉,我市2005-2006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认定工作已于日前启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两年以上、企业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各类企业均可通过自愿申报或主管部门推荐的方式参与本年度的“守合同重信用”评比。
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本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评比标准主要有六大方面,包括企业领导是否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是否重视商业信誉和合同管理工作,能否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合同争议问题;企业有否建立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有无专(兼)职的合同管理机构和合同管理人员;有无健全的合同台账、完整的合同档案,能否及时、准确提供统计数据和有关资料;企业能否自觉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是否依法签订和履行合同,格式合同是否含有不公平或歧视性的条款、内容;企业的一切经营行为是否都遵纪守法、诚实信用,有无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记录等。
申报的企业应于2006年10月25日前,到所在企业登记注册的工商局(区局)领取表格,也可以在工商红盾网下载表格,并于10月30日前将表格及需要提交的材料上交所属工商局(区局)。市工商局、各区工商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认定的企业进行检查、考核。详情可查阅厦门市工商局红盾信息网(www.xm.fjaic.gov.cn),或拨打电话:2220540 2204984进行咨询。据了解,由工商部门两年一度对全市生产经营企业进行的“守合同重信用”评比从1985年开始,至今已持续了近20年。
文件:关于申报认定厦门市2005-2006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