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科技兴贸是我国外经贸工作的基本战略。在知识经济迅猛发展、世界经济一体化、亚洲金融危机影响加深、国际经济技术竞争更加激烈的大环境下,制定科技兴贸行动计划,重点促进高技术产品出口,对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高出口商品竞争力,保证出口持续稳定增长,建立我国21世纪的国际竞争优势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
计划宗旨与目标
科技兴贸行动计划(简称“兴贸计划”)的宗旨是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 发挥科技及产业优势,扩大我国高技术产品出口,促进我国从外贸大国向外贸强国转变,使外贸出口持续、稳定、快速增长。
计划目标是在我国优势技术领域培育一批国际竞争力强、附加值高、出口规模较大的高技术出口产品和企业,使我国高技术产品出口额在现有基础上以年递增30 %的比例增长,力争在2002年高技术产品出口额占外贸出口总额的比重从现在的6%提高到14%。
科技兴贸行动计划是指导性计划,由外经贸部和科技部共同组织实施。
主体内容
1.确定和培育高技术出口产品
以国际市场为导向,在我国高技术产品优势技术领域和高技术渗透较好的传统领域选择一批有市场竞争能力、附加值高、对开辟和拓展我国出口市场有重大作用的高技术产品,通过定产品、定企业、定市场、定目标、定时间,创造有利的出口条件,力争在短期内形成较大的出口规模。 1999年先在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资源高附加值)、消费类电子和家电等五个行业和领域各优选若干产品作为第一批重点出口产品,给予政策或其它支持。
2.培育和建立高技术产品出口基地
选择有条件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培育和建立国家高技术产品出口基地,发挥其高新技术产业集中、信息快、机制活、人才多等有利条件,充分利用国家赋予园区的有关政策,积极引导园区内的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促进高技术产品的出口,加快园区的国际化进程。
选择一批技术开发能力强、出口市场前景良好的高新技术企业、科研院所,培育和建立国家高技术产品出口产业基地,使之成为促进高技术产品出口的中坚力量。具体目标是:
1)三年内在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资源高附加值)、消费类电子和家电五个行业和领域分批培育和建立一批国家高技术产品出口基地。
2)高技术产品出口基地的产品出口有较快增长,在短期内形成有较大出口规模的主导产品,并拥有出口产品的知识产权。
3)二至三年内形成相对稳定的出口市场和出口渠道。
4)形成高技术出口产品开发能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
5)组织一批高技术产品出口基地企业通过ISO系列国际标准认证及高技术产品出口必需的其他国际标准认证。
3.确定一批高技术产品出口重点城市
选择部分高技术产品出口基础较好的城市作为高技术产品出口重点城市。重点城市政府应加强本市的科贸结合,创造支持高技术产品出口的有利条件与环境,优化和调整外贸出口结构,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对全国高技术产品出口工作起引导示范作用。
4.建立高技术产品出口市场信息服务体系
为开拓高技术产品出口市场,建立适应高技术产品出口特点的市场信息服务体系。
1)培育和建立国家技术贸易信息中心,其中设立高技术产品出口咨询服务中介机构。
2)发展出口市场信息网络。
国家技术贸易信息中心与外经贸部电子贸易信息网、国家科技信息网等国内外主要信息网以及省市外经贸委、科委、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网站联网。高技术产品出口企业和科研院所可享受上网优惠服务。
3)发挥我国经贸、科技驻外机构的作用,通过各种形式,向国内外提供国际技术贸易市场需求信息,当前重点向国内外提供高技术产品供求信息。
4)积极利用香港、澳门的国际市场渠道,通过中介服务、合资合作等多种合作形式开拓高技术产品出口市场。
5.建立高技术产品海外生产、加工与销售网络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和科研院所在国外建立高技术产品生产加工基地、销售网络和售后服务网,并可开展国内高技术产品出口代理业务。
鼓励在重点出口国家和地区建立高技术产品出口代办处和服务中心,为国内企业和科研院所开拓国际市场和代理出口。
建立国外高技术产品生产加工基地、销售网络和售后服务网络应充分发挥海外华人和留学生的专业知识与信息等优势,利用市场机制,调动他们为我国高技术产品出口服务的积极性,形成包括海外华人和留学生在内的高技术产品出口经纪人队伍。
6.加强高技术产品出口队伍的建设
加强国际市场开拓队伍的建设,建立一支以企业家为主、具有创业精神的高技术产品国际市场开拓队伍。同时,利用市场机制,吸纳各方力量,充分发挥从事外事、外贸和科技工作的离岗、退休人员的专长和经验,为促进高技术产品市场开拓服务。
举办各种类型的培训班,使有外贸权的科研院所、高技术产品出口基地和出口企业的外贸人员掌握所需的国际技术贸易法律法规、国际惯例、贸易规则、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知识和电子贸易等先进贸易手段,培养一批懂技术、懂外贸的复合型技贸人才。
建立有效的分配制度,提高市场信息搜集与分析人员、技术开发人员、市场推销人员、售后服务人员等在高技术产品出口收益中的分配比例,以调动各类人员促进高技术产品出口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7.组织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
为推动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促进高技术产品出口,加强国际间技术贸易和高新技术成果的交流,国家将在国内外组织有关的展览洽谈活动。
(1)外经贸部、科技部、信息产业部、中国科学院和深圳市政府自1999年起每年秋季在深圳举办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
(2)外经贸部、科技部和北京市政府每年在北京举办北京高新技术产业国际周。
(3)外经贸部、科技部和有关部门结合目标市场的开拓工作,组织企业和科研院所到国外举办大型或专业性的中国高技术产品展销会。
支撑条件
1.向高技术产品出口科研院所和企业提供出口担保和出口保险
外经贸部、科技部会同有关银行和保险公司共同认定一批资信好的高技术产品出口企业和科研院所,核定一定的授信额度,在授信额度内开具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金保函不需资产抵押。人保(集团)公司为认定企业和科研院所的高技术产品出口提供出口担保和出口保险。
2.集成现有资源支持高技术产品出口
科技部有关科技计划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在项目选项、项目目标和资金配置上向高技术出口产品的研究开发倾斜。
外贸发展基金和机电产品出口发展基金在资金配置上向高技术产品出口倾斜。
援外工作和国际科技合作项目要与高技术产品出口相结合。
3.适时调整和发布《中国高技术产品出口目录》
为配合鼓励高技术产品出口政策的实施,适应我国高技术产品出口发展形势的需要,适时对现行的《中国高技术产品出口目录》进行调整和发布。
4.编辑出版《技术出口政策法规文件汇编》
组织对国家现行有关技术出口的政策法规进行整理、汇编,进一步促进现行技术出口鼓励政策的贯彻落实。
5.进一步完善促进高技术产品出口的政策环境
加强促进高技术产品出口的政策研究,根据高技术产品出口发展适时制定相应的政策,对高技术产品出口重点城市和高技术产品出口基地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并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
计划的组织与管理
1.建立外经贸部、科技部推动高技术产品出口联席会议制度
外经贸部领导和科技部领导定期召开两部推动高技术产品出口联席会议,确定高技术产品出口的发展战略、工作方针和任务,指导科技兴贸行动计划的编制和实施。
2.成立科技兴贸行动计划联合办公室
由科技部、外经贸部有关司组成科技兴贸行动计划联合办公室,组织编制和实施科技兴贸行动计划。
3.外经贸部、科技部分别成立科技兴贸小组
为制定和实施科技兴贸行动计划,外经贸部、科技部分别成立由部内有关单位参加的科技兴贸小组。
申报条件
(一)支持重点:
1.科技兴贸环境体系建设项目(如:出口基地、软件产业园、海外创业园公共平台建设;科技兴贸政策措施的研究制定;科技兴贸相关政策措施的培训以及发展自主知识产权高新技术出口产品战略研究等);
2.中医药、软件产业的国际化项目;
3.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面向国际市场的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新材料领域的示范项目;
4.科技兴贸信息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二)所选项目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技术水平高、无污染、项目成熟;
2.已出口并具有国际市场竞争力的产品;
3.不是国家禁止出口、限制出口的技术及产品;
(三)办理程序与时限
1.申报
对外经贸部、科技部联合不定期发出调整科技兴贸重点企业的通知
省科技厅、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联合组织企业申报
项目申报单位按通知要求填写申请书报市科委、外经贸委
市科委、外经贸委审查签署意见报省科技厅、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
2.受理与上报
省科技厅、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审核、汇总、统一上报
(四)国家科技兴贸行动计划重点项目(审核)
1.依据:《关于印发<科技兴贸行动计划>的通知》(国科发计字[1999]219号;《关于推荐××××年度科技兴贸行动计划项目的通知》
2.办理程序与时限
(1)申报
对外经贸部、科技部不定期发出关于推荐××××年度科技兴贸行动计划项目通知
市科委组织当地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省科技厅
(2)推荐
省科技厅汇总、向科技部推荐备选项目
(3)批准
科技部以项目评审方式择优支持。
3.申请材料:
《科技兴贸行动计划项目申报表》和《科技兴贸行动计划项目申报书》
4.申报流程:
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单位需下载“科技兴贸行动计划项目申报软件(就地单机版)”,填写《科技兴贸行动计划项目申报表》和《科技兴贸行动计划项目申报书》,并用安装的申报软件上传报送电子版,以便生成数据库。书面申报内容必须与电子版申报内容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受理。此外,申报材料还应包括生产许可证、专利证书、国家和国际认证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列入国家计划证书、市级以上环保证明、出口报关单等复印件。
(2)各地科技部门对申报的项目要进行认真的评选和签署意见,填报《科技兴贸行动计划项目地区推荐汇总表》并上传报送汇总表电子版。对科技兴贸重点城市、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项目和对科技兴贸工作具有推动示范作用的项目则优先考虑。
(3)各地方和部门将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和地区推荐汇总表按规定时间报送科技部火炬中心。
(4)科技部将对地方和部门申报的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5.申报形式:
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
联系方式:
联系人:阿荣、赵广达
联系电话:010-68511568 010-68511133-1356
传真:010-68511568
通信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54号科技部火炬中心
邮政编码:100045
附件一、科技兴贸行动计划项目申报表
课题编号:
科技兴贸行动计划
项目申报表
课题名称:
技术领域:
申请单位:
联 系 人:
通讯地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组织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二ΟΟ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与要求
一、请严格按表中要求如实认真填写各项。
二、申请表文本采用A4幅面纸,填写内容要求打印填入,请用普通订书订装订,不要加装其它封面。
三、表中有关代码必须添写,请到http: //ctpep.chinatorch.gov.cn 网站(出口平台)下载查阅《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有关信息代码对照表》。
四、保障申请表信息自动生成到数据库,不得改变下载的格式,并将添好的表格拷贝成软盘,连同其它材料一式两份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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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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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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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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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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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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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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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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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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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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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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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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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期成果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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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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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
国外专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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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有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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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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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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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专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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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登记 |
登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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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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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创汇(万美元) |
200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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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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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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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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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预算(万元) |
总投资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它资金 |
申请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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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年限 |
200 年月 至 200年月 |
完成年限 |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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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产品是否《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2003版)中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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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不得超过3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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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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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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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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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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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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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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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参加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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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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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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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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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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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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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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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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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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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人月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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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研究开发目的意义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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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研究开发内容和技术经济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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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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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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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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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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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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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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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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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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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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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省、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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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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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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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财务状况(万元) |
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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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税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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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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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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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后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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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国内认证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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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申请单位 |
单位名称 |
参加形式(1.合作 2.协作) |
单位性质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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