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农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农产品实现了从长期短缺到供求基本平衡、丰年有余的历史性转变,全国农村总体上进入由温饱向小康迈进的新阶段。在我国农业实现历史性的跨越中,农业科技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在新的发展阶段,农业科技进步将成为农业增长的第一要素。据统计,我国每年通过省部级鉴定的农业科技成果近6000项,但由于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资源配置不足,研究成果二次开发的能力薄弱,近一半的成果得不到有效转化,既导致科技资源的浪费,也造成农业生产的损失。因此,必须大力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充分挖掘农业科技的潜力,尽快解决农业科技与生产脱节的问题,才能真正发挥农业科技对农业发展的支撑作用。
在全国农业科技大会召开和《农业科技发展纲要》发布之后,在温家宝等国务院领导同志的关心和支持下,经国务院批准,中央财政从2001年开始设立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专项计划,第一年安排财政预算4亿元。转化资金专项的设立是贯彻全国农业科技大会精神,落实农业科技发展纲要的重要举措,是中央政府增加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资源配置,提高农业研究成果创新性开发能力的有力措施,也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利用“绿箱”政策支持农业的有效手段之一。资金的设立体现了中央财政对农业的支持,具有明确的政策目标,就是在国家的支持下,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高农业的科技含量,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村经济整体素质,增强农业的竞争力。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从2001年4月正式启动以来,在国务院领导直接关怀下,科技部、财政部会同农业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制定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管理办法》、《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监理和验收办法》等一系列管理文件,建立了部门协商、协调机制,健全了管理机构,初步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规范化管理机制。转化资金实施两年来,共立项支持了1104个项目,涉及到动植物新品种、集约化种养殖、农产品加工、资源高效利用、节水农业、现代农业装备与农业高新技术、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总体来看,项目进展顺利,并取得了非常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到2002年底,首批立项的809个项目,已有554个项目开始取得经济效益,实现工业增加值23.13亿元,创利税16.9亿元,创汇6300万美元,表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实施对农业结构调整、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起到了极大的作用。
为加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专项计划的管理,及时反映专项计划的执行情况和经验教训,指导地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科技部、财政部决定从2003年开始,定期编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执行情况年度报告。本年报是在各项目监理单位提交的执行情况报告基础上编制而成的。在编制过程中难免存在遗漏和不妥之处,仅供内部参考。
申报条件
(一)承担转化资金支持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农业产业政策和农业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有利于区域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有利于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和农村小康建设,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提高农业国际竞争力。
2.属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指南》规定的范围。
3.申请项目的科技成果必须是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国家有关专门机构鉴定或认定的成果。
4.有较大推广应用潜力或良好市场开发前景。
5.技术水平高,核心知识产权归申请单位;或者属于已经引进但需中试熟化、以利于掌握其核心技术的重大技术成果。
6.涉及到需要行业执法部门审核的成果,必须经过主管部门或其指定的法定资质机构审定、鉴定或出具有关检测证明。
(二)承担转化资金支持项目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主要从事农业科研、开发、生产和技术服务业务,有从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能力,并具备一定的农业科技开发业绩。
2.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产权清晰,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3.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具有持续创新的意识。
4.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0%。
(三)转化资金优先支持的对象
1.优先支持的项目
(1)有重大推广应用前景的粮食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2)能显著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的转化项目;
(3)能显著提升农业技术水平、对农业结构调整具有较大促进作用的转化项目;
(4)通过国家各类科技计划,尤其是国家重大科技专项计划支持取得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5)农业高技术成果转化项目。
2.优先支持的单位
(1)技术水平高、持续创新能力强、管理科学、产品市场前景好和效益好的企、事业单位;
(2)科技人员或海外留学人员携带具有良好产业化前景的农业高新技术项目创办的企业;
(3)国家农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农业科技园区及产、学、研合作单位;
(4)农业科研单位整体转制,并从事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的科技型企业;
(5)国家星火龙头企业和星火外向型企业。
支持方式
根据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项目承担单位的特点,分别以无偿资助、贷款贴息方式给予支持:
(一) 无偿资助:
对具有较大社会和生态效益,或不易直接取得市场回报的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资金项目,采取无偿资助方式给予支持。转化资金资助总额50-100万元。
申请无偿资助的转化资金项目,申请单位应自筹相宜比例的自有资金做为投资的一部分。
(二)贷款贴息:
对已具备一定产业化能力,具有市场前景,有望形成一定规模、取得一定效益的转化项目,采取贷款贴息方式给予支持。
项目阶段总投资一般在3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基本确定,投资结构合理。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三年。
转化资金贴息金额原则上不超过第一年到位贷款所应支付银行利息的总额、最多不超过项目执行期间所应支付利息的总额,一般控制在50-100万元。
申报材料
申请材料由四个部分组成:《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请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附件以及申报软盘。申请单位可通过创新基金网站、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网站,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兵团、计划单列市科技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司获得以上文件的填写格式、编写提纲、所需附件以及软盘录制要求。申请单位应实事求是地认真撰写、组织和提交申请材料。
1.《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请书》
(1)申请单位需认真阅读《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规定填写申请书。
(2)申请单位必须使用文件规定的申请书格式,不得擅自更改,否则,将被视为无效。
(3)申请贷款贴息支持的项目,必须分别由申请单位开户所在地银行信贷部门和贷款审批银行(须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可以经营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在申请书的相应栏目中签署承贷意见;自2003年4月1日起至申请单位申报时,申请单位如与上述金融机构已签贷款合同,只需将贷款合同(复印件)作为附件报送管理中心。经科技担保机构进行担保所获得的贷款,需附有关担保证明材料。项目立项后,申请单位应积极联系和配合所在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一年内未能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的,管理中心将取消对其的贴息计划。
(4)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推荐评价意见由推荐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
2.《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是转化资金项目评审依据的主要文件,申请单位必须按《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要求进行编写。报告中所涉及的有关数据(经济指标、技术指标)必须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请书》一致,其阶段目标要可以考核控制。有关技术和经济指标作为评审立项后签订合同,并进行考核、验收的依据。
3.申请材料附件
申请材料主要附件包括:
(1)申请单位法人证明(复印件)。
(2)成果证明
——新品种:区试报告,或审定证书,或同等效力的证明(转基因品种需大田释放许可证明)
——新兽药:安全性评价与药效试验报告
——疫苗:中试批文
——新农药(含植物生长调节剂类):田间试验报告与安全性评价报告
——饲料添加剂:安全性评价报告
——新肥料:田间试验报告
——机械类:样机鉴定证书与检测报告
——仪器类:样机鉴定证书与检测报告
——其它能证明成果情况的材料:鉴定证书、或认定证明、或专利证明、或版权证明
(3)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技术转让合同等的复印件)。
(4)审计报告与财务报表
申请企业要提供上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会计报表及附注,以及申请前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复印件);事业单位要提供上年度的会计报表。企业法人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事业法人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结余分配表。
当年注册的企业,须报送申请单位注册时的验资报告(复印件)和申请前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当年开办的事业单位,须提供申请前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复印件)。
(5)企业章程(企业申请者须提供)。
(6)银行贷款合同、贷款付息凭证(申请贷款贴息者须提供)。
4.申请项目软盘
申请单位在计算机中安装管理中心提供的申请软件(可通过创新基金网站、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网站和科技部网站下载),使用申请软件将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材料的内容,按统一要求录制成软盘。
5.申请材料装订要求
在申请书后附申请材料目录,按A4纸张尺寸,将书面材料(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相关附件)装订成册(一式十份),并在书脊上注明申请项目的名称。
申报软盘要求一式两份。
申报程序
凡符合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申请条件的项目可按下列程序提出申请。
1.通过创新基金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的网站下载,或从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兵团、计划单列市科技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司(局)索取《2004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请材料(包括:申请须知,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
2.根据申请支持项目的具体情况,明确选择一种相应的支持方式。
3.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按规定格式录制软盘。
4.将申请材料报送推荐单位。推荐单位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对通过审核的项目,填写推荐评价意见。统一报科技部管理中心。材料到达管理中心后,不得更改或增减。管理中心不受理申请单位提供的申请材料。
申报形式
书面申报。
申报时间:
具体受理时间以每年的《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指南》规定为准,截止受理时间以申请材料到达北京的邮戳日期为准。但是,一份完整的申报材料还要由推荐单位填写意见,因而各地在具体执行时会将限定的时间适当调整,以留有必要的工作时间。请注意与当地科技主管部门联系。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由科技部农社司和财政部农业司归口管理,委托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负责2003年度项目的申报受理工作。
管理中心的通讯地址:
北京3823信箱北京复兴路甲1号
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受理部
邮政编码:100038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网址:www.agrifund.cn/index.asp
附件一: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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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法人 2.事业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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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 |
□ 1.同意 2.不同意 |
项目申请书
项目申请书
*项目名称:
*单位名称: (公章)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章)
单 位 所 在 地:省(市) 市(县)
推荐单位名称: (公章)
*填报日期:年 月日
科学技术部制
二OO三年
填写说明
一、本申请书适用范围
申请“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的各类涉农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以及科技型企业。
二、填写要求
申请书填写需一式10份,可以复印,但每份需加盖公章;各项内容必须如实填写,各项栏目不得空缺,无此内容时填“无”,数字一律取整数,单位名称需填写全称。本申请书填写完毕后,分别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应的附件装订成册,并且在整套上报材料的书脊上注明项目名称。整套上报材料须经省(市、自治区、新疆兵团)、计划单列市科技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司(局)填写推荐意见并签章后,报送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同一申报材料不得通过不同渠道重复上报。
三、指标说明
1.推荐单位名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科技厅(科委、科技局)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司(局)。
2.认证密码(6位):指单位在申请转化资金项目过程中,通过INTERNET网查询本单位受理、立项信息的认证密码,由申请单位自己填写任意6位数字和字符,并请注意在申报软盘的相应位置上填写相同的密码。
3.法人代码:应采用国家统一规定的法人代码,没有法人代码的单位应先办理法人代码本。
4.单位所在地代码(3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规定填写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
5.信用等级:指由本单位的开户银行核定的信用等级。
6.科研院所整体转制企业:指1999年1月1日以后地市以上政府部门所属独立技术开发型科研机构整建制转型为科技企业或进入国有大中型企业(或企业集团)的企业。
7.科研院所办的企业:指地市以上政府部门所属独立研究与开发机构创办领办的企业。
8.大专院校办的企业:指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国家承认学历并颁发学历证明的大专院校创办领办的企业。
9.涉农科技型企业:指具有农业技术开发与转化能力的企业。
10.国家农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指经由国家正式批准成立的农业领域的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1.单位总收入:对于企业,是指企业全年的生产产品销售收入、技术性收入和与本企业产品相关的商品的销售收入、其它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各种收入的总和;对于事业单位,是指事业单位全年的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拨入专款、科研收入、技术收入、试制产品收入、学术活动收入、科普活动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附属单位交款、其他收入、经营收入等各种收入的总和。
12.科技开发总收入:对于企业,是指技术性收入和试制产品收入的总和;对于事业单位,是指技术收入、试制产品收入、学术活动收入、科普活动收入以及附属单位交款中科技开发收入的部分等收入的总和。
13.项目起始时间:指项目申请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支持的时间,即申请单位提出申请的时间。此时间应与申请书封面的填报时间一致。例如2003年6月提出申请,项目起始时间为2003年6月,申请书封面的填报日期也为2003年6月。
14.计划完成时间:指本资金支持该项目的完成时间,即该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所列项目计划目标,达到项目验收的时间。申请无偿资助的项目,该时间为项目申请时间后的2年;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该时间为项目填报时间之后的3年。
15.项目执行期内计划完成指标:项目执行期指项目从项目起始到计划完成的时间段。项目执行期内计划完成指标指在项目执行期内该项目实际可实现的累计指标,而不是达到的生产能力。此项指标是项目验收时的主要考核依据。
16.近期完成投资额:指申请单位自2002年6月1日之后到提出申请的时间之前,该项目已完成的投资。
17.计划新增投资额:指申请单位提出申请的时间之后,项目计划完成时间内该项目计划新增的投资。
18.申请资金类型和金额:一个项目只限一种支持方式。
19.申请贷款贴息的单位,需分别由开户所在地银行信贷部门和贷款审批银行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请书》的相应栏目中签署承贷意见。
20.推荐单位意见正本一份,其余可用复印件。
一、单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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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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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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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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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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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密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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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在地代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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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最高学历 |
身份证号码 |
电话(含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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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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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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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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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将下列符合单位情况的代码填入空格内,最多填三项)1.农业科研院所 2.高等院校 3.科研院所整体转制企业 4.科研院所办的企业 5.大专院校办的企业 6.涉农科技型企业 7.国家农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8.其他□□ (企业注册登记属性,请将下列符合企业情况的代码填入空格内) 01.国有企业 02.集体企业 03.股份合作企业 04.联营企业 05.有限责任公司 06.股份有限公司 07.私营企业 08.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09.外商投资企业 99.其他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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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
其中本科以上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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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研究开发人员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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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注册(或开办)资金 |
万元 |
上年末单位总资产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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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单位总收入 |
万元 |
上年度单位净利润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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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单位科技开发总收入 |
万元 |
上年度单位科技开发净利润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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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单位技术开发经费支出额 |
万元 |
上年度单位交税总额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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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开发主要产品 |
该产品开发收入占本单位科技开发总收入的百分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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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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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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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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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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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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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起始时间 |
年月 |
*计划完成时间 |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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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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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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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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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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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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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领域 |
01. 种植业 02. 畜牧业 03. 水产业 04. 林业 05. 植物保护 06. 动物保护 07. 资源高效利用 08. 农产品加工 09. 农林生态环境 10. 农业装备 11. 农业信息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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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来源 |
1. 自有技术 2. 产学研合作开发技术 3. 国内其他单位技术 4. 引进技术本单位消化创新 5. 国外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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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家攻关计划 2. “863”计划 3.国家级星火计划 4.国家级其他计划 5.省部级计划 9.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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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优势 |
□□□ (按优势大小选择下列三种情况填入空格内) 1. 应用前景很好 2. 经济效益显著 3. 社会效益显著 4. 生态效益显著 5. 科技成果创新性突出 6.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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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获专利情况 |
已获专利授权数 |
项 |
其中发明专利数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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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现有技术质量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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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计划完成时技术质量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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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自开展以来已实现指标 |
年均就业人数 |
人 |
累计净利润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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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资金投入 |
万元 |
累计缴税总额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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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产品销售收入 |
万元 |
累计创汇总额 |
万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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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执行期内
计划实现指标 |
新增就业人数 |
人 |
累计净利润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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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资金投入 |
万元 |
累计缴税总额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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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产品销售收入 |
万元 |
累计创汇总额 |
万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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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资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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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完成投资额 |
万元 |
其中银行贷款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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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新增投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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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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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投资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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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金投资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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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新增
投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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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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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资助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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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地方政府配套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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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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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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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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