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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品配额转让新规有利厦门企业
时间:2007年10月4日
    商务部纺织品 《2008年度输美纺织品第一次协议招标公告》自11月1日起实行,届时,纺织品配额转受让平台将设定转让参数,已获和未获许可数量的企业,转入、转出数量将有不同标准。不过,厦门业者表示,这对厦门纺织服装企业来说是一件好事。

  根据规定,各中标企业将可按照纺织品出口管理办法的规定申领出口许可证;企业中标后获得的许可数量允许转让;转受让须通过“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数量转受让平台”进行。

  不过,从11月1日起,已获许可数量的企业,转入次数和数量不限,转出次数不限,转出量不得超过已获许可数量;未获许可数量的企业,转入次数和数量不限,但不得转出。

  据厦门纺织服装同业商会相关人士介绍,纺织品是厦门比较重要的出口商品,但往年厦门企业能拿到的额度并不多,此次政策调整对转入不做限制,对厦门的纺企来说是件好事。
转自:台海网 (编辑:厦门中小在线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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