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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第11期(总第22期)
时间:2007年11月27日

 
2007年第11期(总第22期)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
 
厦门市中小企业管理办公室
 
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2007年11月25日

本 期 目 录

    【工作动态】
    ·市经发局重点推荐第一批企业管理咨询机构名单
    ·我市8家企业获得省级企业管理咨询诊断专项补助资金85万元

    【融资服务】
    ·吴晓灵:企业银行联姻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
    ·深圳开拓中小企业融资新途径

    【政策解读】
    ·厦门市小额担保贷款新政策更为简化优惠
    ·企业所得税法条例已上报 特定地区有过渡期
    ·标准放宽 我市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将增多

    【信用论坛】
    ·中小企协携手中信保构建中小企业信用风险安全屏障

【工作动态】

市经发局重点推荐第一批企业管理咨询中介机构名单

    为帮助企业深入剖析自身资源和发展潜力,寻找工作差距,推进管理创新,提高管理水平,扶持和促进我市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市经发局自去年以来,积极争取财政资金鼓励和支持相关企业开展管理咨询诊断工作。今年10月份,经发局又开展公开选聘企业管理咨询诊断机构的工作,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市管理咨询诊断机构的管理,有效地开展管理咨询工作,重点推荐一批优秀的管理机构为中小企业服务。经过资格审查、评议、现场走访考察等系列评选工作,遴选了12个单位作为第一批企业管理咨询推荐机构。广大中小企业可结合自身情况及12个单位不同专长,自愿选择推荐机构开展管理咨询工作。第一批企业管理咨询推荐机构名单如下:

    1、厦门市博格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厦门福友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3、厦门市中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上海希尔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5、厦门南天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6、厦门大界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7、厦门百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8、厦门市红邦智越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9、厦门南强同科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10、厦门加绅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1、厦门金融咨询评信公司
    12、厦门和思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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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8家企业获得省级企业管理咨询诊断
专项补助资金85万元

    为支持企业加强、改善、规范、创新管理,鼓励企业开展管理咨询诊断,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今年以来,省经贸委、省财政厅专门安排企业管理咨询诊断项目资金,并联合制定《福建省企业管理咨询诊断项目资金申报指南》,确定补助对象为承担企业管理咨询机构和开展管理咨询诊断的企业。市经发局积极组织有关企业进行资金申报,目前为止,我市共有8家企业获得省级企业管理咨询诊断专项补助资金85万元,其中开展管理咨询诊断的企业分别是厦门市东林电子有限公司、厦门中坤化学有限公司、厦门特力通科技有限公司、厦门三江实业有限公司,共获26万元的补助资金;承担企业管理咨询机构分别是厦门市博格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市中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市红邦智越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厦门市标竿咨询有限公司,共获59万元的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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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服务】

吴晓灵:企业银行联姻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

    解决好融资问题,中国中小企业将走进掘金的最好时期。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11月3日在天津举行的全国地方金融第十一次论坛上表示,小农户、个体工商户、中小企业应当通过建立有效的市场组织解决贷款难。

  九成企业将融资难列为“第一大困扰”

  “过去五年,中国中小企业走过了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会长、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李子彬在上海出席“长江口民营经济暨长三角中小企业发展论坛”上如是说。

  《中国产经新闻》记者了解到,过去五年,是中国内地中小企业发展不折不扣的“黄金期”。统计显示,中小企业数量逐年增加,截至2006年底,注册中小企业已达四百三十多万户。此外,中小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已占中国国内生产总值的58%,并有望于今年占到GDP的六成左右。

  一系列数据还显示,中小企业已成为中国技术创新的生力军,中小企业不仅出口额占内地企业的近七成,仅去年一年,中国内地66%的新发明专利、82%的新产品开发,均由中小企业完成。

  2002年中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实施,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保障制度,但在快速的发展中,中小企业遇到了最大的困扰——“融资难”

  一项权威调查显示,在中国市场经济的“桥头堡”深圳,千名中小企业主在受访时,有九成将“融资难”列为“第一大困扰”。

  “中小企业发展,与金融密不可分”,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会长保育钧在上述论坛上,再度为中小企业融资加油助威。

  事实上,国家主管部门在观念、功能乃至研发服务产品上,正逐步向中小企业倾斜。目前发改委协同中央各经济部门,正多管齐下,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据介绍,“小企业贷款风险准备基金”已呼之欲出,相关的企业贷款风险评级也在制定中,此外由中国银监会等参与筹划的小企业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也已初步成型。

  建立市场组织 促企业银行联姻

  进入10月,央行已开启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破冰之旅——应收账款可以担保融资。这一举措盘活了以应收账款形式存在5.5万亿元扩大了中小企业可担保的财产范围,提高了中小企业融资能力。

  11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又提出,小农户、个体工商户、中小企业可以通过建立有效的市场组织解决贷款难问题。

  吴晓灵指出,贷款难一直是中小企业和农户发展的瓶颈,而难贷款一直是金融业特别是地方金融机构业务发展的制约。如何有效地连接贷款供需双方,争取经济与金融发展的双赢要靠金融创新,要靠类似“行业协会+联保基金+银行信贷”的创新模式。

  吴晓灵说,农户和小企业的发展要靠组织起来的力量。专业生产合作社和民间商会是重要的组织形式。要在农村大力倡导实行生产合作、销售合作加信用合作,这样才能够将单个农户组织起来,和现代化的工业和城市化的经济对接。

  吴晓灵强调说,在金融创新过程中,金融机构应该积极参与市场组织的培育。尽管专业合作社和商会的建立是企业或农户的事,但是金融机构应该负起指导责任,指导他们更好地建立资产负债表、建立比较规范的会计制度,改变他们因财务状况反映不好而得不到贷款的现状。

(摘自中国产经新闻) (返回)  

深圳开拓中小企业融资新途径


    我国首期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经过一年多的筹备,于23日上午正式公开发行。这是记者今天从由深圳市政府和国家开发银行联合举办的“2007年深圳市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发行仪式上获悉的。

    据了解,经国家发改委审批同意,深圳市20家中小企业集合发行的10亿元“07深中小债”于14日起向机构投资者发行,并在当天全部发售完毕,成为我国首个由中小企业捆绑发行的债券。有关专家表示,这种将中小企业打包捆绑、集合发债的方式开创了新的融资模式。

    中国债券信息网13日公布的《2007年深圳市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总募集说明书》显示,本期债券由深圳市贸易工业局牵头,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20家中小企业作为联合发行人,按照“统一冠名、分别负债、统一担保、集合发行”的模式发行,国家开发银行担任主承销商并为本期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5.70%,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各家企业的主体信用级别则从A+到BBB—不等,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A。

    本期中小企业集合发债的设计思路是,通过政府组织协调,将一批持续盈利能力、风险控制能力、偿债能力较强的优秀中小企业集中起来,进行集合公开发债,以发挥规模效应,分摊资信评级、发债担保,承销等费用,降低融资成本,从而有效解决单一中小企业难以发行企业债券的难题。

    “真是一场及时雨,我们受到了很大鼓舞。”参与此次集合发债的深圳市好易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清洲表示,实力雄厚的大企业发债券屡见不鲜,中小企业发债券此前难以想象。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的问世,缓解了中小企业的资金饥渴。

    深圳贸工局局长王学为说,深圳的中小企业在快速发展过程中获得的金融支持远远不足。组织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发债,是深圳市政府探索创新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的有益尝试,具有很强的示范效应。

    中小企业目前已成为深圳经济发展的主力军。2006年,深圳市拥有中小企业24.3万家。民营企业19.1万家,同比增长26%;注册资本3171亿元,同比增长47.1%;全年完成增加值1540亿元,同比增长15.9%,占全市GDP比重27%。

  • (摘自《经济日报》) (返回)    

【政策解读】

厦门市小额担保贷款新政策更为简化优惠

    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近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有关政策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小额担保贷款有关政策进一步放宽条件,简化手续,使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能使更多人受益。

    据了解,与旧政策相比,新政策更为简化、更为优惠。如扩大贷款项目范围与贴息,放开了原有政策享受贴息的微利项目,即贴息不再仅限于微利项目的贴息。简化担保手续,贷款对象如能够自行提供担保的,可直接到经办银行申请贷款,而不一定非要有房屋、车辆等固定资产做抵押;降低了反担保门槛,即年收入不低于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以完税证明为准),具有厦门城镇户口的居民也可提供反担保。贴息贷款条件放宽,由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放宽到符合条件的小企业。此外,我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非国有)均可参与小额担保贷款业务。

(摘自《厦门日报》)  (返回)   

企业所得税法条例已上报 特定地区有过渡期

   有关专家13日透露,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最后一稿已于近日上报国务院。条例对特定地区税收优惠的过渡期做出了明确安排。

  另外,相关部门已成立优惠政策清理组,对目前100多项涉及税收优惠的法律法规及内部文件等进行清理。有些优惠政策将被取代或取消,有些仍会暂时保留。作为对条例的补充,相关部门今后会根据实际操作需要出台单行文件,以细化、指导、落实相关规定。

  特定地区享有5年过渡期

  专家介绍,条例规定,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及高新技术开发区15%的所得税率,在5年内分别提升至18%、20%、22%、24%和25%;沿海经济开发区24%的税率在2008年一步到位执行25%税率;中西部地区15%的优惠税率将延至2010年到期。已经执行的所得税减免政策,将在10年内予以延续完成。

  高新企业认定条件趋严

  根据条例规定,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减按15%征税。这些企业须具备的条件是,拥有核心知识产权;产品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研发费占销售收入一定比例;高新科技产品收入占总收入一定比例及科技人员中占企业总数一定比例。

  专家介绍,现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将作废,同时不搞终身制,一至两年将予以重新审定,不再符合条件的企业将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质。高新技术企业不再按滞后的产品目录进行认定,而是列出8个大领域、140多个子领域。符合上述领域的新产品,经专家委员会认定其先进性,并报相关部门共同审定其资质。

  税收优惠规定细化

  关于税收优惠政策,条例规定,国债利息收入以及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但不包括持有上市公司少于一年的股权性投资收益。非居民企业取得股息红利、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等项目收入,减按10%征税。小型微利企业将减按20%征税。

  创业投资企业投资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满两年的,可按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不足抵扣的可在以后年度逐年延续抵扣。

  对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免征、减征所得税;国家重点扶持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从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年度起,三年免税三年减半;居民企业的技术转让所得500万元以内免税,超过部分减半征收。

  此外,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减按90%收入计算;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发费用,按15%扣除或摊销;安置残疾人员的工资按200%扣除;可缩短折旧年限不低于规定折旧年限的60%,可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加速折旧;购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可按投资额10%抵免应纳税额。

  条例还细化了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核算,明确了工资、财产保险、劳动保护支出、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业务招待费、广告费等税前扣除、资产的税务处理具体范围和标准等。

(摘自中国新闻网)   (返回)   

标准放宽 我市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将增多

    高新技术企业的判定标准放宽了。近日,市科技局特地邀请厦门大学管理学会计系谢灵教授专题为企业讲解税法新政,吸引上千企业代表学习。

    据悉,国家科技部已向国务院提请审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审议稿)》。该《管理办法》在2008年实施后,可能对我市现有高新技术企业(产业)的影响较大,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将会增多,但产业总产值可能减少,且减幅较大。“这主要是高新技术企业的结构将发生重大变化,新兴产业、特色产业、中小企业、本土企业等在高新技术产业中的比重大幅度提升,劳动力密集的低端制造企业的引进和发展将受到冲击。”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如是说。

     据介绍,新办法中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界定范围与现在有所不同。首先,现行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依据产品来划分,而新办法则以高新技术领域划分高新企业,按照这样的分法,一些服务业如物流等也将纳入“高新技术企业”范畴,也因此高新技术企业的数量将会增加,但一些传统的高产值的高新技术企业有可能被拦在门外,因此总产值会受到影响;另外,强化了以研发比例为核心的认定条件,如年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的企业研究开发费用需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3%、销售收入5000万至2亿元的为4%、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6%。经认定的企业可以按15%的优惠税率缴税。
      
    此外,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三年后由企业在三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而现行的办法为一年一次年审,连续两年不合格就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摘自厦门商报)  (返回)  

【信用论坛】

中小企协携手中信保构建中小企业信用风险安全屏障

    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13日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共同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为中小企业开展国际、国内贸易提供更加便捷的信用风险保障。

  按照相关安排,中小企协与中信保将推动中小企业建立内外部风险管理机制,帮助中小企业做好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双方将推出一系列富有针对性的信息和政策性信用保险服务:如提供“中国中小企业风险管理全程伴侣”的服务;为中小企业提供企业资信调查、行业状况研究、国家风险分析的信息支持服务和企业商账追收服务;面向中小企业开展“关注信用管理-扩大销售收入-全面信用管理”的咨询培训,组成专家团,对中小企业的信用销售政策进行分析;协助中小企业开展信用管理人才培训,促进企业信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利用中国信保Sino Rating(资信评估)评级,开展中小企业信用评价,建立供应商及客户信用档案,实行中小企业“红名单”制度,优先为“红名单”企业提供融资便利;通过出口信保、国内贸易信用保险、投资保险、担保等金融工具,积极为中小企业国内外贸易和投资活动提供风险保障和融资服务。

  近年来,我国中小企业发展迅猛,已成为经济发展主力军,但处在复杂的国内外市场竞争环境,一些不利因素特别是信用风险阻碍着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而信用保险是国际通行的、科学的、专业的贸易风险保障手段,能够帮助企业突破国内外贸易当中的信用风险问题。作为一家全国性、综合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自成立以来,积极为提升我国中小企业竞争力和管理水平服务,此次与中信保合作,更是为广大中小企业构筑起一道防范信用风险的安全屏障。

  中信保总经理唐若昕表示,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中信保专门推出“中小企业综合保险”。该保险有以下几个突出特点:一是承保门槛低,为年出口金额在200万美元左右的中小企业出口提供风险保障服务;二是适用范围广,以信用证、托收或放账为结算方式,信用期限一般不超180天,协商后可延长到365天;三是承保程序简化,采取了新型、简便的承保和理赔模式,企业可通过商协会、学会和保险经纪人等中介平台集体投保,并享受到费率等方面的优惠。

(摘自在线国际商报)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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