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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节能减排目标实现江西淘汰千台高耗能锅炉
时间:2007年5月14日

  日前,记者从省经贸委获悉,为了确保“十一五”期末全省单位GDP能耗降低20%的节能目标顺利实现,江西将加快1000台高耗能、高污染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淘汰、改造工作,加强锅炉(窑炉)运行管理,提高锅炉(窑炉)能效,降低污染排放。

  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是江西消耗一次能源的主要设备,每年煤炭的消耗量约占全省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1/3,而且单台锅炉容量小、设备陈旧老化普遍,有的还存在超标排放现象。为此,省经贸委8日出台了《江西省“十一五”期间1000台高耗能、高污染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淘汰、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到2010年,全省燃煤工业锅炉运行热效率平均提高5%,水泥窑炉热效率平均提高10%,建筑砖瓦窑(隧道窑)热效率由目前的24%提高到35%,并基本淘汰建筑陶瓷(工业陶瓷)燃煤倒焰窑。

  据悉,江西将在7月底之前,确认1000台高耗能、高污染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淘汰、改造企业名单。通过加强对淘汰、改造工作的指导、监督、跟踪服务,定期对燃煤工业锅炉(窑炉)开展能效和环保监测。鼓励和支持企业采用高效环保的工业锅炉(窑炉)替代现有高能耗、高污染工业锅炉(窑炉)的技术改造项目,在坚持以企业投资为主的前提下,各设区市节能专项资金应对具有示范性的污染物减排项目予以支持。

  同时,江西省还将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强化市场准入制度,提高新建燃煤工业锅炉(窑炉)的技术门槛,杜绝落后技术及设备进入企业;凡新建、更新工业锅炉项目,其能效指标热效率、安全指标及污染物排放指标必须达到有关标准或要求。

转自:江西日报 (编辑:厦门中小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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