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清理厦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服务机构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服务机构工作规范》和《厦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为规范创新基金服务机构行为,切实做好创新基金各项服务工作,经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推荐并经创新基金管理中心核准,自2007年度开始,厦门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为地方创新基金服务机构,开展创新基金服务机构相关工作,原有的其它市级创新基金服务机构不再承担2007年度以后创新基金服务机构的相关工作,其2007年以前尚未办理完的相关工作请尽快处理,做好善后工作。
厦门火炬高新区创新基金服务机构为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厦门软件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承担区内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相关工作。
厦门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主要职责如下:
1、辅导和帮助企业学习和使用“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
2、协助项目组织单位完成我市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和项目的征集、筛选、认证工作;
3、协助企业完成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的身份注册及认证工作;
4、为企业提供创新基金相关的政策咨询、申报流程的咨询、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企业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具体填报内容的咨询服务;
5、完成企业申报材料的形式审查和认证工作;
6、公正、真实、准确地将完成审查认证的申报材料报送项目组织单位;
7、受推荐单位、项目组织单位委托,协助监理、验收本市立项项目。完成项目组织单位、推荐单位和管理中心委托的其它工作;
8、负责厦门市创新基金立项项目和厦门市创新资金项目的统计、监理和定期工作报告,并协助市科技局做好项目验收工作。
上述服务项目,均不收取企业任何费用。
特此通知。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二OO七年六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