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中小在线,厦门企业、厦门企业网、厦门中小企业、厦门民营企业、招商引资、政策法规、创业培训、厦门企业门户网站,了解厦门企业的窗口,厦门规模最大、服务最全面的企业门户网站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商务信息
>>
行业信息
信息检索
供求信息
产品库
资讯库
企业库
会员库
故意破坏军事通信危害部队作战的可判死刑
时间:2007年6月29日
据新华社电最高人民法院昨天发布司法解释,对审理危害军事通信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予以明确。根据司法解释,故意破坏军事通信严重危害部队作战的最高可判死刑。
司法解释还规定,对于过失损坏军事通信,造成重要军事通信中断或者严重障碍的,将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过失损坏军事通信,如果对部队作战造成危害,或者对部队执行抢险救灾、军事演习或者处置突发性事件等任务造成危害,将被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该司法解释今天起施行。
转自:
京华时报
(编辑:
厦门中小在线
)
相关文章
·
1~5月全国通信业务最新统计
[2007.6.28]
·
展讯通信备受投资者青睐调高发行价至14美元
[2007.6.28]
·
数据中心统一企业通信网实现新业务
[2007.6.28]
·
电信运营商如何问鼎企业通信
[2007.6.27]
·
我国电信市场走到拐点统一通信生逢其时
[2007.6.26]
·
敏讯斥资3千万元打造海西商用通信技术制高点
[2007.6.21]
·
思科CEO:通信产业没有死亡过进入第二阶段
[2007.6.21]
·
“6·18”展会上新颖的移动通信技术大放异彩(图)
[2007.6.20]
·
福建首届十大信息通信技术(ICT)青年精英评出
[2007.6.19]
·
十大信息通信应用成果公布
[2007.6.19]
近期焦点
【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
厦门中小在线,厦门企业、厦门企业网、厦门中小企业、厦门民营企业、招商引资、政策法规、创业培训、厦门企业门户网站,了解厦门企业的窗口,厦门规模最大、服务最全面的企业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