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组织中小企业赴台交流考察的通知
各中小企业:
台湾的中小企业发展历史悠久,操作模式先进,有着丰富的经验。为了促进两岸中小企业的交流互动,学习其先进的操作模式和经验,我会拟组织本市中小企业及有关单位赴台交流考察。为作好交流考察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主题:两岸中小企业创业交流互动。
二、考察时间:初定2007年11月21(周三)-30日(周五)共10天,其中在台湾7天,香港3天。终定时间以手续办妥时间为准。
三、考察地点:中国台湾、香港。具体考察路线:厦门——香港——台北——桃园——新竹——台中——嘉义——高雄——屏东——高雄——香港——厦门。
四、考察内容:参观台湾、香港的中小企业,交流创业经验。
五、参团对象及要求:中小企业的高层管理者、有关单位的相关人员。
六、考察费用及汇款方式:人民币13800元/人。包括机票、手续费、食宿、参加交流、论坛及相关税费等。报名时需先交手续费 500元/人(含在13800元内),因个人原因不能成行亦不退还手续费。所有费用可交现金或转账。
开户名: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开户行:工行湖滨北支行 帐 号:4100023309226401074
七、报名:请于9月30日(周六)前报名时提交以下办证资料(传真或邮寄提交,但需在9月30日前到达)和手续费至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1、《赴台交流考察回执表》(见附件1);2、户口证复印件;3、身份证复印件;4、个人简历表(见附件2);5、二寸白底彩照4张。6、企业营业执照。7、申请人的在职证明。(可向工作人员索取样本)。另于成行时提交(因私)护照影印本(要本人去办理,且需20多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地址:湖滨南路86号之一2楼(宏都大饭店对面),邮编:361004
联系人:陈明钦 2686826 陈惠婷 2219235 张小铁 2219231 13055920146 传真:2219236
附件:1、赴台交流考察回执表
2、个人简历表
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厦门市创业者协会
二○○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