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忘记密码 注册会员 收藏本页
信息检索:
您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商务信息 >> 综合信息
节能减排企业义不容辞
时间:2008年3月20日
    许多来自企业的全国人大代表表示,企业应主动成为节能减排的主体,要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的步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实用技术改造传统企业。

  “作为国有大型企业,大力实施节能减排措施是义不容辞的责任。一个真正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就要大力促进可持续发展,并在此基础上实现利益最大化。”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总经理曹培玺说。

  山东山水水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才奎代表说:“通过几年的实践,我深刻体会到,国家抓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对企业不是约束,而是最好的保护,它促使企业从低层次走向高层次,从追求眼前利益转向追求长远利益。”

  人大代表还建议,完善科学有效的指标体系、考核体系、奖惩办法以及财税激励政策,监督、促进企业承担节能减排责任。

转自:福建日报 (编辑:厦门中小在线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相关文章
·厦门市节能减排工作将有法可依 [2008.3.15]
·节能减排 不仅仅是企业的责任 [2008.3.14]
·问责节能减排 发改委5月公布各省数据 [2008.3.14]
·节能减排指标完不成将辞职 [2008.3.13]
·多项举措推动今年节能减排 [2008.3.13]
·国务院将于今年5-6月公布各省政府节能减排情况 [2008.3.12]
·中国今年将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力度 [2008.3.10]
·尽快建立有效的节能减排投融资机制 [2008.3.9]
·兴业银行与国际金融公司合作节能减排项目 [2008.3.1]
·全力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 [2008.2.24]
近期焦点 更多>>
今日焦点 更多>>
热点专题 更多>>
VIP会员 更多>>
产品推荐 更多>>
商机在线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