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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证券期货业将建诚信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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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年3月19日 |
18日,福建证监局透露,按照中国证监会的部署,我省将逐步建立全辖区证券期货机构的“诚信档案”,完善失信惩戒制度,对严重失信者予以严厉处罚。
据了解,诚信档案主要记录诚信信息的主体为: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和其他期货经营机构以及依法应接受证监部门管理的其他机构;上述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虽不属于证监会监管对象的机构和人员,但因参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处罚或市场禁入的。
诚信档案记录的主要信息有:有关机构或人员因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记入诚信档案;上市公司被投资者以虚假陈述为由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的,有关信息将记入诚信档案;有关机构或人员违背向监管部门及社会公众作书面承诺的,记入诚信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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