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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节能考核 领导不得参加年度评奖
时间:2008年3月27日

    我省各设区市政府、重点耗能企业节能定量考核首次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这是记者近日从省政府批转省政府节能办的《关于福建省单位GDP能耗考核体系实施办法》中获悉的。

    办法中指出,未完成考核等级的政府和企业,政府部门领导干部、企业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有关部门暂停对该地区、该企业的免检等扶优措施,对其新建高耗能投资项目和新增工业用地也暂停核准和审批。

    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各设区市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转自:东南快报 (编辑:厦门中小在线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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