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示范单位认定活动的通知
各相关机构:
为进一步有效整合社会资源,鼓励和引导各类专业服务机构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服务,推进我市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我局决定开展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示范单位的认定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将认定厦门市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管理咨询服务”、“综合及其他服务”等三类服务机构示范单位。
二、参加活动对象:
厦门市所有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管理咨询、法律、会计、培训、认证等服务的机构。
三、认定办法:
1、各服务机构自愿申报参加认定活动。
2、采取专家评审和公众投票相结合的办法。一是市经发局聘请有关专家及企业代表组成评审组,按照参与机构的管理水平、设施条件以及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效果等标准进行初选;二是将初选名单通过厦门商报、厦门中小在线、厦门网进行公众投票。
3、认定结果将在主要媒体公布,并于4月中旬举办的厦门市2008年度中小企业服务日进行授牌仪式,被认定机构将作为即将成立的“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联盟”的发起单位,并将作为示范单位向全市中小企业推荐。
四、申报要求:
1、各报名机构应提交申报表及相应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介绍单位基本情况,包括成立时间、规模、人员素质、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服务场所及设施、业务状况(近两年经营情况;服务中小企业情况;服务效果;服务的特点和优势)、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力等综合情况介绍。
2、活动通知登载于厦门中小在线,各参与机构采取网上直接申报,网址为www.smexm.gov.cn。
五、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08年3月14日。
六、联系方式:
市经发局企业处联系人: 何勇,电话:5397533,传真:5049231,地址:市政府东楼909室。
附件: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示范单位申报表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
二00八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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