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昨日公布数据显示,5月份,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与上年同比上涨6.6%,涨幅较4月回落0.6个百分点,同比涨幅仍低于7.7%的全国平均水平。
同时,5月我省工业品出厂价格(PPI)同比上涨4.0%,环比上涨0.2%,同比涨幅度也低于8.2%的全国平均水平。
数据显示,1-5月全省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6.6%,涨幅比去年同期扩大2.5个百分点。调查的八大类中,呈“五升三降”趋势:食品、居住、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烟酒及用品类分别上涨18.5%、7.8%、3.4%、2.6%、1.8%;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衣着、交通和通信类分别下降6.9%、5.9%、1.3%。调查队分析认为,食品类价格上涨仍是拉动居民消费价格上涨的主要因素。
CPI上涨仍是影响我省居民增收的重要因素。数据显示,1-5月工资收入继续保持我省城镇居民家庭收入的主导地位,人均工资收入达5646.65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1.1%,占家庭人均总收入的比重为63.9%。
5月我省工业品出厂价格(PPI)同比上涨4.0%,环比上涨0.2%,1-5月累计上涨3.6%。分析认为,工业品原材料购进价格的上涨是推动PPI上涨的主要因素。5月份我省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上涨幅度进一步扩大,同比涨幅11.6%,1-5月累计涨幅10.8%,涨幅迭创近3年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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