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忘记密码 注册会员 收藏本页
信息检索:
您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政务信息 >> 财政
省财政厅:汽车、船舶、服装出口受扶持
时间:2008-6-25

    省财政厅24日消息,省级财政决定设立促进重点出口产品结构优化资金,对符合国家政策导向、技术含量和产品附加值较高、发展潜力较大的汽车、船舶、电子等机电和高新技术出口产品,以及具有比较优势的纺织、服装、鞋等大宗出口产品结构调整予以扶持。

  据了解,扶持的范围和标准是:公共服务平台和共性技术研发项目不超过100万元,关键和核心技术研发项目不超过50万元,高新技术项目对接和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项目不超过30万元。同时,单个项目单位获得资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东南快报 (编辑:厦门中小在线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相关文章
·纺织企业困境中期待扶持 [2008.6.25]
·市经发局 市财政局:关于申报2008年度厦门市扶持名优产品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 [2008.6.24]
·安溪出台政策扶持规模茶企 [2008.6.17]
·福建将对高新和优势产品技术研发给予财政扶持 [2008.6.13]
·厦门市名优产品扶持近日开始申报 [2008.6.13]
·建设多条融资渠道 福州市积极扶持中小企业上市 [2008.6.12]
·泉州用好用足扶持政策帮助企业渡难关 [2008.6.7]
·国家酝酿多项扶持政策 缓解纺织业当前困境 [2008.6.7]
·省经贸委和邮政管理局:扶持中小企业用商函 [2008.6.4]
近期焦点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