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08年6月28日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近日联合发出《关于清理整顿涉农价格和收费的通知》,要求各地价格、财政等部门对涉及农民负担的价格和收费进行全面清理整顿。
《通知》要求,各地要对与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农村用水用电、农村教育、农民建房、计划生育、有线电视、畜禽防疫等方面的价格和收费政策进行全面清理,不合理的要予以取消,价格或收费标准过高的要予以降低。
《通知》强调,任何部门、单位向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收取行政事业性费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提供经营性服务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严禁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的行为。严禁有关部门和单位借新农村建设之名加重农民负担。
为切实巩固清理整顿成果,《通知》要求各地价格、财政部门组织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有关单位是否按要求对保留的涉农价格和收费政策进行了公示并正确执行,取消的收费项目、降低的收费标准和调整后的涉农价格是否落到实处。
| 转自:东南早报 (编辑:厦门中小在线) |
|
| 相关文章 |
| ·国家发改委调高全国销售电价火电厂仍喊“日子难过” [2008.6.28] |
| ·发改委监察部:严禁借油价电价调整搭车涨价 [2008.6.22] |
| ·发改委:油电价适度调整对CPI指数影响较小 [2008.6.21] |
| ·发改委独家解读油电价格上调:不排除继续上涨 [2008.6.21] |
| ·发改委:纺织业发展面临困难 [2008.6.20] |
| ·发改委官员来厦演讲:钢价快涨 经营风险增大 [2008.6.20] |
| ·发改委宣布调整油价电价 [2008.6.20] |
| ·发改委专家:能源税报告已出炉 油价放开可期 [2008.6.19] |
| ·发改委:将慎重对待国内成品油价格大幅调整 [2008.6.19] |
| ·市发改委:厦门5年对接项目1200项 [2008.6.18] |
| 近期焦点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