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忘记密码 注册会员 收藏本页
信息检索:
您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商务信息 >> 综合信息
省直单位50万元以下项目可低价采购
时间:2008年7月4日
    省直单位对省级集中采购目录内公开招标数额标准5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可实行低价跟单采购。记者2日获悉,根据这一采购办法,即以政府采购网公布的30天内相同产品的采购中标、成交价下调5个百分点作为跟单采购最高参照价,采购单位按不高于此参照价的价格向能提供相同产品的任何供应商询价后直接采购。
转自:福建之窗 (编辑:厦门中小在线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相关文章
·关于召开“2008年国家资金资助创新型企业项目申报指导会暨融资担保项目洽谈交流会”的通知 [2008.7.3]
·不懂财务如何实施财务信息化项目? [2008.7.3]
·调查显示70%企业忙于数据集成项目 [2008.7.3]
·ASP平台项目在厦门通过验收 节约成本30%-50% [2008.7.3]
·“福建土楼”列入世遗大会审议项目 [2008.7.3]
·省科技重大专项ASP平台项目在厦通过验收 [2008.7.2]
·年产水煤浆50万吨项目落户福建石狮 [2008.7.2]
·获3重大项目 立项经费65万 [2008.7.2]
·四川乐山来厦招商 13个投资项目签约 [2008.6.30]
·宜昌国际会展中心综合项目今日起航 [2008.6.30]
近期焦点 更多>>